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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前11个月---我市城镇新增就业97325人
发布日期:2018-01-02文章来源: 兰州新闻网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9732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8.1%,安置困难群体就业8013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05%。

我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9262人

着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毕业5年内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5万元的一次性初始创业补助。截至目前,已为2016年度符合扶持条件的6家企业共68人发放创业补贴34万元,审核2017年度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行动补助资金申报企业10家,符合条件的有9家,计划补贴82万。对离校12个月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提高了留用率较高的就业见习基地的补贴标准,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就业见习基地,将当期见习补贴标准提高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截止2017年11月底,我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报到注册10300人,已就业9262人,就业率89.92%。

全市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6亿元

着力落实创业扶持政策。通过实施创业扶持行动、培育创业典型、开展创新创业大赛等措施,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目前,红古区、榆中县、皋兰县被国家认定为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地区,红古区同时被认定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榆中县康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永登县鑫盛置业有限公司、永登县富源特菜专业合作社被认定为2017年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基地,57人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典型。继续稳定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规模,截至去年11月底,全市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71笔1.36亿元,“万企计划”贴息贷款599笔1.11亿元,吸纳就业5946人,新增市场主体22063户。

为893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1.73亿元

着力预防失业风险。去年1月至11月,兰州市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共涉及企业11406户,减轻企业负担1.07亿元;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费率由1.5%降至0.7%,共涉及参保单位12665家,减轻企业负担1.38亿元;工伤保险平均费率降低0.25个百分点,共涉及参保企业13070户,减轻企业负担2190.91万元;共为893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1.73亿元,惠及职工67.7万人。

全市共组织开展各类技能培训46389人

着力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通过抓创业带动、抓品牌带动、抓市场带动,在全省率先采用政府统一招标方式确定职业培训机构展开培训工作,截至去年11月底,全市共组织开展各类技能培训46389人。抓好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共开展培训999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200人。全市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30.8万人,其中输转贫困农户富余劳动力3625人,创劳务收入68.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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