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政报〔2017〕第8期 | |||||||||||||||||||||||||||||||||||||||||||||||||||||||||||||||||||||||||||||||||||||||||||||||||||||||||||||||||||||||||||||||||||||||||||||||||||||||||||||||||
●卷首语●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夯实农村经济基础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当前,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面对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加快升级的发展环境,面对农村群众对过上更好生活的热切向往,加快实现农业提质增效显得极为迫切。全市各方面一定要积极适应农业发展的新变化,把现代农业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积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兰州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路子。 要更加注重规模化种养。结合当地比较优势和农业发展实际,重点依托特色农产品示范区建设,做好规划、制定政策、精准支持,引导农产品种养向示范区集聚。坚持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方式,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为规模化种养创造条件。鼓励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致富能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努力实现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要更加注重标准化生产。抓住兰州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机遇,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技术标准,着力建设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切实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更加深入扎实做好质量认证工作,使更多特色农产品获得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市场准入资格。建立健全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检测监管体系,全方位保障农特产品绿色、生态、环保、安全。 要更加注重产业化经营。积极扶持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规模大、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积极引进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优化提升农业产业链价值链。 要更加注重品牌化打造。科学把握市场导向,依托现有特色农业资源,进一步加大高原夏菜、玫瑰、百合等特色产品宣传力度,集中力量重点培育一批能够展示本地特色、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农业品牌,努力让特色农业品牌走出兰州、走向全国。 要更加注重专业化营销。实施农产品市场流通升级工程,坚持线下线上相结合,科学布局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培育建设一批农业电商平台,不断完善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让农产品卖得出、卖得好。 要更加注重多元化发展。深度挖掘农业的多种功能,积极探索“农业+”模式,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产业、智慧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着力培育一批特色小镇,精心打造一批田园综合体,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发展。 (月刊) 2017/8 总第285期 8月20日出版 政策性权威性 指导性全面性 实用性永久性 政报登载公文与正式 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兰州 LANZHOU
兰州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刊 目录 卷首语 1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夯实农村经济基础 文件选登 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程序规定的通知 9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兰州市承担省委省政府 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18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部分省属出城入 园中职院校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 2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 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 27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推进医疗联合体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3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兰州商贸物 流规划(2013-2020)的实施意见 39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 为的实施意见政报 ZHENGBAO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人事机构 42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李箫宏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4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肖春任职的通知 4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千宗等职务任职的通知 4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王伟任职的通知 44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王建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45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建元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46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365一年备用网址性债务管理 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索引 47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2017年7月份发文目录 大事记 48兰州市2017年7月份大事记
传达政令
宣传政策
指导工作
服务社会 主管:兰州市人民政府 主办: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编:杨映琳 责任编辑:李金强 本期编辑:高雄祖 本期打字:朱沛霖 地址:兰州市南滨河东路637号市政府办公大楼304室 电话:(0931)8772309 邮编:730030 准印证号:甘新出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 (刊型)G兰州09002号 承印单位: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印中心
《兰州政报》2017年第8期
文件选登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兰州市部分省属出城入园中职院校 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7〕191号 2017年7月10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兰州市部分省属出城入园中职院校移交工作实施方案》、《兰州市部分省属出城入园中职院校移交办学融资方案》和《兰州市部分省属出城入园中职院校原址办学规划方案》等三个方案已经2017年5月11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0日
兰州市部分省属出城入园中职院校 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省艺术设计学校、省财贸学校、省经贸学校、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兰州电子工业学校、省医药学校、省经济学校、省工商管理学校、省商业学校、省建材工业学校、省银行学校等11所省属中职院校的土地和房产处置移交兰州市的相关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接收主体 移交接收工作整体由365一年备用网址统筹组织实施,具体由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和各中职院校所在县区政府按职责要求承接完成。市政府完成省属学校接收工作后,随即将省属中职院校移交县区政府办学。 二、接收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事、依法移交,移交后土地房产用途要符合兰州市第四版城市总体规划。 (二)整体移交原则。 对移交学校土地房产整体移交,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地产处置资金要全部用于支持教育事业。 (三)资产处置清晰原则。 相关部门彻底理清移交学校土地、房产权属,提出妥善处理意见。 (四)统筹支持原则。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移交接收工作,大力服务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要做好与省直厅局对接和沟通,加快移交工作进度。 (五)全额拨付原则。 市政府及时全额拨付地产处置资金,上缴省级财政国库。相关县区政府及时拨付融资资金,上缴市级财政。确保新区职教园区建设工期不受影响。 (六)安全稳定原则。 把安全放在首位,保证学校正常办学秩序,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移交期间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 三、接收工作组织领导及职责任务 (一)成立领导小组 市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兰州市部分省属出城入园中职院校移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接收和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总体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主任由市教育局局长担任。负责省市属中职院校移交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进展情况;制定具体接收工作方案。 (二)各职能部门及相关县区的职责任务 市编办:对接省编办,积极争取新建学校新增教师编制,统筹全市事业单位编制资源,做好新增教师编制的协调核编工作。 市教育局:对接省教育厅,做好移交学校接收工作,积极争取更多项目支持。根据全市教育资源布局要求,协调指导县区教育部门做好区域内学校布局调整,监督落实在移交学校原址举办基础教育工作,确保教育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市财政局:对接省财政厅,按照移交协议置换资金支付要求,审定融资方案,做好支付工作。按照办学规划,列入年度预算。 市人社局:加强组织和指导,统筹做好规划新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招考和配备工作。 市国土局:对接省国土资源厅,做好接收学校原有土地、房屋进行权属登记工作,办理相关手续。 市建设局:配合建设单位做好规划新建学校建设手续的办理。 市规划局:对接省住建厅,做好接收学校原有土地性质、房屋规划用途的核实及其他相关工作。做好规划新建学校的规划审批工作。 市房产局:对接省住建厅,做好出城入园院校原有土地和房产评估机构的推荐及相关工作。做好房产接收的相关工作。 市审计局:做好移交学校资产评估报告审核确认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做好接收工作中相关文件、政策的核定工作。 市政府金融办:协调做好学校移交融资工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移交学校资产审核登记及划拨工作。 市校园资产管理办公室:做好接收学校校园固定资产的核实登记工作及移交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 相关县区政府:成立相应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统筹规划区域内教育资源,制订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做好接收和新建学校的规划、建设、投入、管理和使用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分工负责。 将接收和移交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程研究部署,指定专门部门和单位负责,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接收规划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任务到单位,责任到个人,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紧密配合,确保完成。 市移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形成合力,积极参与接收工作,确保移交工作顺利完成。
兰州市部分省属出城入园中职院校 移交办学融资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省属11所中职学校“出城入园”迁入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在原有中职院校校址上举办基础教育。根据初步移交办学规划方案,为顺利推进中职院校土地房产移交、加快出城入园工作进度,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省属11所中职院校占地面积250880㎡,建筑面积200887㎡,资产总价15.8442亿元,包含土地总价12.0366亿元和房屋建筑物总价3.8076亿元。其中:移交市本级中职院校3所,资产总价4.1845亿元;移交城关区中职院校5所,资产总价5.9196亿元;移交七里河区中职院校1所,资产总价2.186亿元;移交西固区中职院校1所,资产总价1.9777亿元;移交榆中县中职院校1所,资产总价1.5764亿元。(详见表1)
表1 省属中职院校资产评估及移交情况
根据市教育局拟定的办学规划,初步建成11所中小学幼儿园,其中,幼儿园1所、小学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完全中学1所、普通高中3所(其中,寄宿制高中1所)。 二、总体原则及融资方式 省属11所中职院校出城入园经费融资按照“政府统筹、平台融资,县区还本、市上贴息”的原则实施。全市共融资15.8442亿元,其中,市本级融资4.1845亿元,城关区融资5.9196亿元,七里河区融资2.186亿元,西固区融资1.9777亿元,榆中县融资1.5764亿元。融资期限为5年,融资年利率基于基准利率,不超过4.95%。 由兰州银行负责设计金融产品并全额提供资金支持,兰州建投集团作为融资主体与兰州银行签订融资协议,并将资金一次性上缴省上,土地使用区(县)或部门负责向建投集团分年度归还融资本金,市财政在规定的融资期限内全额贴息,贴息资金县区部分由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转移支付,根据各县区应承担的金额下达县区,由县区支付给兰州建投集团;市级部分由市财政列入市教育局年度部门预算,由部门支付兰州建投集团。 三、还款方式 根据移交方案,融资本金由兰州市本级、城关区政府、七里河区政府、西固区政府和榆中县政府按移交土地房产评估金额分别偿还。融资利息由市财政按照各县区应承担利息金额全额补贴,5年共偿还利息2.3529亿元,利息归还方式为2017年按年还息、2018年起按季还息。(详见表2)
表2 省属中职院校融资本息还款计划单位:万元
四、各方职责 1.市财政局负责将本级应承担的融资偿还金额列入年度预算,分年或分期偿还本息。 2.市教育局负责积极对接市财政局、兰州银行、融资主体和县区教育局,协商融资细节和有关问题。 3.市政府金融办负责积极协调金融机构,确定融资方式和渠道。 4.各县区政府确定各自融资额度和期限;落实将本县区项目本金列入财政预算及规划;向融资主体及时偿还本金。 5.兰州银行负责针对市政府需求设计融资方案;对接证券公司,设计通道产品;项目投审及放款全流程工作。 6.融资主体负责准备融资时需提供的各项证照、财务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签订借款协议;将借款支付给省财政;将各方偿还的融资本息归还兰州银行。
兰州市部分省属出城入园中职院校 原址办学规划方案
省属11所中职院校迁入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后,为做好在原有校址上举办基础教育学校工作,着眼于全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在充分征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综合考虑县域内基础教育资源布局和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结合移交学校现状、所处位置、周边教育资源分布等情况,就每一所出城入园学校原址办好基础教育,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规划情况 规划投资10.7804亿元,通过新建和维修改造校舍约15万平方米,改造运动场、校门、围墙,新增教学设备、安保设备、生活设施等,初步规划建成11所中小学幼儿园,其中,幼儿园1所、小学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完全中学1所、普通高中3所(其中,寄宿制高中1所)。市政府举办2所高中学校,其余9所学校全部由县区政府举办。新建学校均施行名校办分校的形式。全部建成后,预计增加学位16740个。 二、具体办学规划 省属11所中职院校移交后,市上留用3所(甘肃省工商管理学校、甘肃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甘肃省艺术设计学校),其余移交县区政府办学。 1.甘肃省财贸学校 该校位于城关区定西南路316号,占地面积7930.8平方米(约11.9亩),建筑面积约24031平方米,学生活动场地约2100平方米。该校所处天水南路社区,辖区内有常住人口6万人。临近的东站小学和团结新村小学均占地面积小,大班额现象突出。规划举办一所24班规模小学,新增学位1080个。 2.甘肃省经济贸易学校 该校位于城关区定西北路129号,占地面积10060.05平方米(约15.1亩),总建筑面积约11810平方米,有活动场地1500平方米。该校所处定西路社区,辖区内有常住人口4万余人,辖区内义务教育资源整体不足,周边小学超大班额情况严重。规划举办一所24班规模小学,新增学位1080个。 3.兰州电子工业学校 该校位于城关区雁儿湾路211号,占地面积8532平方米(约12.8亩),建筑面积约1.72万平方米。该校地处东岗区域与雁滩区域的结合部,辖区内有常住人口5万余人,周边学校布局较少,且平均班额达60人以上。近年来,欣欣茗园、欣欣嘉园等大型住宅小区建成并陆续入住,没有配套学校。同时,雁滩地区小学和初中学位严重不足,学生往外分流,造成该区域就学压力增大。规划举办一所36班规模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增学位1620个。 4.甘肃省医药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该校位于城关区焦家湾243号,占地面积5792平方米(约8.7亩),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学生活动场地约4000平方米。该校所处焦家湾社区,辖区内常住人口近4万人。区域内新建小区多,人口密集,仅有嘉峪关路小学一所小学,且大班额现象突出,周边适龄儿童被迫跨片区择校,小学入学矛盾尖锐。规划举办一所24班规模小学,新增学位1080个。 5.甘肃省化工高级技工学校 该校位于城关区九州中路5号,占地面积31378.88平方米(约47.1亩),建筑面积约40903平方米,教学用房及活动场地较充足。近年来,九州开发区现有人口约14万人(常住人口近9万,流动人口近5万),仅有九州小学1所小学,“入学难”问题比较突出。规划举办一所48班规模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增学位2280个。新建的学生公寓作为引进人才周转用房使用。 6.甘肃省经济学校 该校位于七里河区建西西路35号,占地面积21345.2平方米(约32亩),建筑面积44090平方米,教学设施及生活、活动场地齐全。学校所处土门墩街道常住人口3万余人,建西西路社区常住人口3200余人。周边几所学校规模都较小。结合周边现状,规划改建一所30班制的完全中学,新增学位1500个。 7.甘肃省商业学校 该校位于兰州市西固区福利东路27号,占地面积29381.4平方米(约44.1亩),校舍建筑面积16500平方米。该校所处区域占地面积约14万平方米,有陶瓷城、月星家居、西固粮库等企业,规划建设的小区多,预计区域人口将达3万人,没有配套的中小学,适龄学生均在福利区学校就读。规划举办一所45班规模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增学位1050个。 8.甘肃省银行学校 该校位于榆中县栖云北路172号,占地面积50052.83平方米(约75亩),主要建筑面积约23759.24万平方米。学校地处居住人口密集区,北邻一悟小学,西距榆中六中1公里,周围无幼儿园,距恩玲中学和榆中一中学校很远。规划新建一所36班制普通高中和一所15班制幼儿园,新增学位2250个。 9.甘肃省建材工业学校 该校位于安宁堡街道(现众邦大道附近),总用地面积50320.25平方米(约75.5亩),教学区用地面积42560平方米(合63.8亩)。2017年1月办理了土地证,目前未开工建设,无建筑物,用地中有3户未拆迁。该校所处安宁区安宁堡街道,现常住人口约5万人,随着此片区的商业住宅小区开发进度,预计5年后此片区人口将超过10万人。规划新建一所48班制普通高中,新增学位2400人。 10.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 该校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华林路501号。占地面积18400.09平方米(约27.6亩),建筑面积8094平方米。该校所处八里镇常住人口2.37万人,华林路社区常住人口5800余人。该学校与兰州理工中专南校区(实训基地)隔墙相邻,通过土地整合、置换和划拨,规划新建一所占地150亩地、48班制的寄宿制高中学校,新增学位2400个。 11.甘肃省艺术设计学校 该校位于城关区秦安路28号,占用临街一栋商业楼的六七八三层,其余楼层均为商业,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已办理有产权。现主要作为艺术类短期培训教育为主,没有院落。因该校只有三层教学用房,没有学生活动场地,且楼内商业经营情况非常复杂,不具备办学使用条件,规划为教学辅助用房。 三、进度安排 2017年2-4月,在充分调研摸底、征求县区教育局办学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完成《兰州市部分省属出城入园中职院校移交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兰州市部分省属出城入园中职院校移交办学融资方案(草案)》和《兰州市部分省属出城入园中职院校原址办学规划方案(草案)》,做好办学初步规划,充分讨论,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2017年5月,市政府与省教育厅签订移交协议,完成兰州市部分省属出城入园中职院校移交手续,移交土地、房产等相关材料。按照移交接收工作安排,省属院校人校分离1所,接收1所。按照职责要求,市直相关部门做好与省属厅局衔接,办理相关材料变更手续。财政、审计、资产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审计和资产登记工作。县区政府提前做好学校改造的规划,办理前期手续。规划、国土、城建、房产等部门配合加快办理手续。财政部门完成建设资金核算。教育部门编制部分学校秋季开学招生计划。 2017年6月,市县编制、人社部门按照办学要求,统筹核算调配办学所需教师编制,做好教师招考计划。 2017年7-8月,部分学校开始进行改造,确保9月份之前完成改造任务。编制部门完成编制核算,人社部门完成教师招考。教育部门完成所需教师配备及培训和新学校领导班子配备,做好开学准备。 2017年9月,部分学校按时开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出城入园院校原校址规划改扩建为基础教育学校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以县区政府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实施市政府分管领导总体抓、市教育局和相关部门协调推进、县区政府具体落实的责任制管理。 (二)落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工作。相关县区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明确责任分工,协同配合,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进度,确保规划学校如期开学。 (三)加大改造经费投入。市级财政按照以奖代补政策奖补以外,县级政府要切实落实职责,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教育建设项目资金支持的同时,县区财政要在年度预算中列支专项经费,加大县区财政教育扶贫投入,确保出城入园院校原校址规划举办为基础教育学校的工作顺利推进,按期交付使用。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决杜绝挤占、拖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等行为,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出城入园院校原校址规划举办为基础教育学校工作纳入县(区)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县(区)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对此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及时通报督导情况并适时公布。实行市政府重点督查、市教育局定期巡查、县区自查的督查机制,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县区和单位要进行通报,并严肃问责,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 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7〕192号 2017年7月10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发〔2016〕63号)和省政府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甘肃省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组发〔2017〕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 1.投资管理领域。“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改革”“税控发票领用网上申请”“企业简易注销”等3项。 2.贸易便利化领域。“依托电子口岸公共平台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单一窗口免费申报机制”“国际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制度”“出境加工监管”“企业协调员制度”“原产地签证管理改革创新”“免除低风险动植物检疫证书清单制度”等6项。 3.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引入中介机构开展保税核查、核销和企业稽查”“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等2项。 (二)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 包括“入境维修产品监管新模式”“一次备案,多次使用”“委内加工监管”“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大宗商品现货保税交易”“保税展示交易货物分线监管、预检验和登记核销管理模式”“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保税货物流转监管模式”等7项。 二、任务分工 (一)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 1.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改革:按照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16年第3号),对我市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依托电子口岸公共平台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单一窗口免费申报机制:按照《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的框架意见〉的通知》(署岸函〔2016〕498号)要求,完成“中国(甘肃)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配套拓展应用功能,为企业提供通关便利化条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口岸办)牵头,兰州海关、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工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配合)。 3.国际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5号)、《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2014年第82号)要求,依法开展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海关的AEO认证(企业是中国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给予互认AEO企业相应通关便利措施。(责任单位:兰州海关) 4.出境加工监管:按照《海关总署关于出境加工业务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69号)要求,对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受加工贸易禁止类、限制类商品目录限制,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及单耗管理等加工贸易相关规定,按照企业开展出境加工业务要求,采用账册等方式对出境加工货物实施监管。(责任单位:兰州海关) 5.企业协调员制度:按照《兰州海关关于成立关企合作委员会的通知》(兰关稽发〔2015〕39号)要求,落实企业协调员制度,深化关企合作,使关区高资信企业和需要重点扶持的企业享受优先办理、简化审核和较低查验率等通关便利措施,支持企业“走出去”,帮助企业用好政策。(责任单位:兰州海关) 6.引入中介机构开展保税核查、核销和企业稽查:按照《海关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协助稽查工作操作规范(试行)》(稽查函(2013)275号),吸引更多更好的社会中介机构协助海关稽、核查工作,建立完善兰州海关中介机构备选库,且随机选取海关备选库中中介机构组织有偿开展协助稽、核查工作,进一步提升海关稽、核查工作效能。(责任单位:兰州海关) 7.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按照《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相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81号)要求,根据《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表》内容,通过“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在兰州海关注册登记企业的信用信息。(责任单位:兰州海关) 8.税控发票领用网上申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6〕638号)要求,按照省国税局制定的实施税控发票领用网上申请流程,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申领发票。(责任单位:市国税局) 9.企业简易注销:按照《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简化企业注销登记流程,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提高市场退出效率和社会资源利用率。(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10.原产地签证管理改革创新: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有关要求,简化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备案手续,落实全国签证“一体化”工作方案,最大限度便利企业备案、申领原产地证书。使用原产地证据文件电子数据,简化和规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内销货物适用协定税率或特惠税率的管理。(责任单位: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兰州海关) 11.免除低风险动植物检疫证书清单制度: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动植司意见,制定免于核查输出国家或地区动植物检疫证书的清单,在清单内货物进境时,免于提交输出国家或地区的动植物检疫证书。(责任单位: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 1.入境维修产品监管新模式:按照《海关总署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保税维修业务有关监管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59号)要求,对我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符合条件企业开展保税维修业务的,开设H账册,建立待维修货物、已维修货物、维修用料件的电子底账,规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保税维修业务管理。按照《质检总局关于推进维修/再制造用途入境机电料件质量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检〔2015〕592号)要求,在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等特殊监管区大力推进省政府支持试点的进口发动机、变速箱、机械设备、医疗器械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低污染行业的拓展维修、再制造业务,做好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规划及规划环评工作,按要求做好项目环评工作,建设项目环评应符合规划环评要求。加强入境维修业务检验的环保监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要求,加强部门间衔接,密切配合,为企业提供便利、规范服务。(责任单位:兰州海关、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 2.一次备案,多次使用:按照《海关总署关于实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账册“一次备案、多次使用”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70号)要求,对我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化辅助管理系统的账册备案环节,对进出货物信息等内容实施一次备案,多次、重复使用。(责任单位:兰州海关) 3.委内加工监管:按照《海关总署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委内加工业务的公告》(2016年第68号)要求,对我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接受区外企业委托进行加工生产、成品在国内销售的,设立委内加工企业专用电子账册(H账册),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委内加工业务的开展。(责任单位:兰州海关) 4.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按照《海关总署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72号)要求,在我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内,完善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制度,提高通关速度,降低监管风险。(责任单位:兰州海关) 5.大宗商品现货保税交易:按照《海关总署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大宗商品现货保税交易”有关监管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71号)要求,对我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处于保税监管状态的大宗基本工业原料、农产品和能源产品等,在经有关部门批准建立的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平台上开展交易,做好引导和监管。(责任单位:兰州海关) 6.保税展示交易货物分线监管、预检验和登记核销管理模式: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自贸试验区保税展示交易货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对我市保税展示交易(包括保税展示和保税展销)货物采取预检验模式,出区时分批核销登记,直接展示交易,降低企业成本,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7.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保税货物流转监管模式:按照《海关总署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实施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公告》(2015年第47号)要求,推进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建立与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区域通关监管机制,将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拓展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责任单位:兰州海关)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重大意义,将复制推广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在继续做好前期复制推广工作的同时,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理念,提高政府管理水平,着力推动制度创新,深入推进减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新模式,增强发展新动能、拓展发展新空间。 (二)狠抓落实。各单位要主动衔接省上有关部门,掌握政策,做好各自复制推广工作计划,明确主体责任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改革事项落到实处。市政府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跟踪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积极协调解决,共同推进。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0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兰州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7〕193号 2017年7月11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兰州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1日
兰州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新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科学有效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切实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7〕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02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全国、全省、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新时期卫生计生工作新理念,坚持改革创新,通过整合提升、集团发展、联体办医、一体化管理等措施,促进城市医院优质医疗资源发挥效应,突出“综合医院集团发展、专科医院特色发展、基层医疗保障基本”的特色,整体提升卫生计生综合服务水平,努力办好“群众满意、政府放心、职工受益”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居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为建设健康兰州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思路 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市级三级医院、专科医院为核心,以县区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建立医疗集团、医疗联合体、医疗专科联盟(以下统称“医联体”)等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保障机制、激励机制等,在市域和县域范围内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科学合理的就医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2017年,实现医联体基层全覆盖,县域内公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100%参加医联体;医联体内市、县级医院通过给予家庭医生一定比例的门诊号源和住院床位,为签约居民提供优先就诊和住院服务;加强全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分级诊疗服务队伍;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县级医院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90%。 到2020年,建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科学运行,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城市居民“15分钟就医圈”和农村居民“30分钟就医圈”基本形成,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达到科学合理。 (四)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双向选择。坚持政府主导原则,根据市域内医疗资源结构与布局、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统筹规划,顶层设计,政策引导。根据业务相关、优势互补、持续发展等要求,兼顾既往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合作关系,医疗机构通过双向选择、自愿结合的方式组建医联体。 2.坚持公益,明确权责。落实政府办医职能,切实维护和保障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通过组建医联体,明确各医疗机构的责权利关系,逐步建立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举办主体医疗卫生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不断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等。 3.问题导向,创新机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眼于解决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城市,以整合管理、技术、人才、信息等为切入点构建医疗集团和专科联盟。在农村,以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管理为核心推进医联体建设。面向基层建立远程医疗协作网,促进“互联网+医疗”更大范围应用,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切实方便患者就近看病就医。 4.资源下沉,能力提升。在医联体内通过人才培养、技术帮扶等有效手段,让集中在城市的优质医疗资源更多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办出“老百姓家门口的医院”。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提高医疗服务整体绩效。 5.方便群众,循序渐近。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使基层具备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能力,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增强群众获得感。通过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医联体模式。 二、组建模式 (一)两个城市医疗集团 以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为核心,以近郊四区区级医院和相应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组建两个城市医疗集团。 (二)七个县级医联体 以西固区、红古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县区级医院为核心,相应县区基层医疗机构为组建单位,通过实施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管理,组建五个医联体。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口支援永登县人民医院、皋兰县人民医院和市第二人民医院对口支援榆中县第一人民医院的基础上,组建两个医疗集团和相应对口支援县级医院的复合型医联体。 (三)五个专科联盟 以市级专科医院为核心,市、县区医院相应专科为基础,组建区域专科联盟。 1.以市中医医院中藏医临床医学中心和疼痛、风湿病、康复等专业为主,市级综合医院、各县区中医医院相应专科为基础,组建市级区域中医特色专科联盟。 2.以市肺科医院传染病临床医学中心为主,市级综合医院、县区级医院传染科为基础,组建市级区域传染病专科联盟。 3.以市妇幼保健院妇科临床医学中心和新生儿临床医学中心为主,市级综合医院、各县区县级医院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产科和新生儿科为基础,组建市级区域妇科和新生儿专科联盟。 4.以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临床医学中心为主,市级综合医院、各县区县级医院精神科为基础,组建市级区域精神卫生专科联盟。同时为基层医疗机构管理的重型精神病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 5.以市口腔医院口腔临床医学中心(数字3D打印中心)为主,市级综合医院、各县区县级医院口腔科为基础,组建市级口腔专科联盟。 (四)两个共享网络。 1.以市级医院为核心,县区级医院为枢纽,基层医疗机构为网底,建设病理、影像、心电、检验、消毒等共享诊断(供应)中心,建成市县乡远程会诊诊断共享网络平台。 2.以居民健康卡(或医保卡)为载体,整合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家庭医师签约服务、医院就诊信息等健康服务信息,建成患者随时查阅、医生随时调阅、健康管理机构随时共享的预约挂号、预约住院、预约检查、诊间结算、健康咨询、送医送药等便民服务一卡通信息网络平台。 三、重点工作 (一)创新医联体服务模式 1.探索整合区级医疗资源。在市级医疗集团运行基础上,探索逐步破除区级医院隶属关系,在确保区级医院机构性质不变、人员编制不变、职工身份不变、财政现有投入不变的情况下,大胆创新,破除现有管理机制障碍,将区级医院运营管理权限移交市级医疗集团,区级医院加挂市级医院分院或专科医院牌匾,以紧密型整合方式组建市级医疗集团,实现医疗集团内人通、医通、财通。(责任单位:近郊四区政府,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创新医疗集团管理新机制。成立医疗集团管理委员会,履行管理职责、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委员会主任由市级综合医院院长担任,委员会成员由主管副院长、区级医院院长等相关人员组成。制定集团章程,明确集团内三级医疗机构的责任、权力和义务,医疗集团内实施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模式、统一管理部门等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形成目标一致的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责任单位:市医改办、市卫计委) 3.创新医疗集团人事管理制度。逐步打破市、区级医院人事管理隶属制度,医疗集团内统一实施人力资源调配,建立人才能上、能下的合理调配运行新机制。集团内根据患者就医需求和工作量,重点将优秀人才调配到集团分院,加强和提升分院医疗服务能力。建立医疗技术科研共享平台,实现科研成果共研共享。集团内统一实施优秀人才职称竞聘制度,调动集团内医务人员积极性。(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人社局) 4.科学实施绩效考核。医联体内实施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医联体绩效考核体系,把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医疗费用控制、分级诊疗、社会满意度和资产运营效果等作为主要量化考核指标。坚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分配原则,结合医疗技术难易程度,特殊岗位设置(儿科、急诊急救、康复)等,建立科学的薪酬分配制度,实现优绩高酬的科学绩效考核制度。(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人社局) 5.建立双向转诊新机制。明确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市级医院重点做好分级诊疗150种+N重大疑难病种的治疗,做好集团内科研、教学、培训等工作;县区级医院重点做好250种+N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基层医疗机构重点做好50种+N普通疾病和城乡居民健康管理工作。医联体内设置全科医师科,具体负责双向转诊工作。医联体内诊疗病种基本覆盖市域内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杂症及重大疾病。(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人社局) 6.建立医药管理新机制。医疗集团内应严格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省级平台集中采购制度和《兰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兰医改办发〔2017〕8号)的相关要求。药品医用耗材实行联合采购,达到“以量换价”,实行医疗集团内配送企业统一、药品、医疗耗材品规统一、价格统一。成立医疗集团药事管理委员会,严格落实监督机制,防止商业贿赂行为发生。加强对医疗集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监督、审计监督。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全成本核算制度,促进医疗集团调整收支结构,降低资源消耗性支出,保证国有资产增值提效,增强医疗集团可持续发展能力。松散型医联体结合实际情况,可参照运行。(责任单位:市医改办、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7.加强市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通过市级医院扩容改造和异地搬迁新建,推进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建设。市一院重点做好眼科、儿科、消化科、心胸外科、心内、泌尿、妇产等专科建设;市二院重点做好普外科、肝胆胰科、中西医结合科、康复科等专科建设;市中医院重点做好骨科、疼痛科、风湿病科、针灸理疗科、康复科、中药制剂研发等专科建设;市妇幼保健院重点做好新生儿科、孕产妇保健科、妇科宫腔镜、孕产妇急诊急救等专科建设;市口腔医院重点做好数字化口腔(数字3D打印中心)技术中心、预防保健科(口腔健康促进)、牙体牙髓科、修复科等专科建设;市三院重点做好精神病防治、心理咨询干预、精神医学教学及科研、精神医学司法鉴定以及药物依赖治疗等专科建设;市肺科医院重点做好肺部肿瘤、重大传染病救治、肺部重大疾病诊疗、院内中药制剂研发等专科建设。医疗集团以整合的区级医院为基础,设置专科分院,增加专科诊疗设施设备,合理配置专科人才,实施专科特色发展。(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8.强化优质医疗资源调配。医联体内重点要加强和完善远程会诊、业务指导、急诊急救、对口帮扶等工作。加强医联体内医师多地点备案制度的落实力度,除完成省、市规定的医师下基层任务外,还要统筹考虑医、技、护人员的引上进修和下派指导工作。医联体内核心医院每年下派到基层医院副高以上的专家、管理人员数要达到医院总数的30%。(责任单位:市卫计委) (二)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9.加强县级医院信息化建设。整合县域内县级医院现有临检、心电、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全部开放。探索县级医院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消毒供应机构和血液净化机构等,推进各类所有制医疗机构设备共享。着力发挥市级质控中心作用,强化县区级医疗机构质量控制工作。以县级诊断会诊分中心为枢纽,实现医联体内临检诊断结果和会诊共享,进一步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临检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县级医院和市级医疗集团远程会诊诊断系统要实现互联互通,协同做好基层重大疾病、急诊急救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远程会诊和诊断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卫计委) 10.加强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县级医院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卫体改发〔2014〕12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48号)的要求,健全一级诊疗科目,逐步完善二级诊疗科目;以重症医学、血液净化、新生儿重症医学、儿科、妇产科、康复理疗科等为重点,加强临床核心专科建设,使大多数疑难病能够确诊,重大疾病和急危重症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加强病理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和消毒供应中心的能力建设,夯实临床支撑专科基础;扩大病种覆盖面,诊疗病种范围包括县域内所有常见病、多发病,能够确诊大多数疑难病和重大疾病,普通外科、骨科、胸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等能够开展本专业大多数常规手术,内镜微创治疗病例和全身麻醉病例比例逐年提高。(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卫计委) 11.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基层医疗机构是农村三级医疗的网底,按照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强化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是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的关键。基层医疗机构重点要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快城乡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和健康卡的整合,方便市民就医查询,为市、县区级医院提供居民健康基础信息。加快推进家庭医师签约服务机制,可试点推行上海市“1+1+1”居民签约服务和厦门市“三师共管”居民签约服务模式。通过落实医师多地点备案制度,加强乡镇卫生院首诊能力,按疾病谱排序,逐年提高排名前五位的疾病诊疗能力,病种覆盖达到乡级规定病种的80%以上。加大基层全科医师培养力度,达到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2名全科医师,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拥有2-3名全科医师。(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卫计委) 12.促进中医药服务健康发展。持续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县区级中医医院疼痛、针灸、康复、理疗、骨科、妇科等中医特色专科建设。普及中医药适宜技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开展25种以上适宜技术,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开展10种以上适宜技术,重点推广使用蜡疗、拔火罐、刮痧、艾灸、针刺、按摩、药膳等中医传统疗法。鼓励县区级中医医院托管养老院或设置养老床位,转型发展,重点发展老年病、老年康复、安宁疗护等业务。强化中医人才建设,做好基层医疗机构老年病、康复、理疗、中医药保健等业务指导和培训。把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作用、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作为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卫计委) 13.合理调配医联体内人才资源。切实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经营管理自主权,强化县级公立医院在人事管理、副职推荐、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方面的经营管理自主权限。建立健全医联体内医务人员有序流动机制,采用“沉下去带教、送上来培训”等方法,3年内将基层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轮训一遍,建立学习激励机制,确保上派学习和下派支援医务人员的合理收入不降低。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县管院用”模式和定期交流轮岗工作机制,实行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培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合理调整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和使用药品品种和数量,做好各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满足基层群众需求。(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医改办) (三)强化支撑保障机制建设 14.强化财政支撑保障作用。各县区政府要切实承担办医主体的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要积极行动,主动创新,协同建设好医联体。各县区政府要将医联体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专门经费用于医联体建设,重点做好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经费的保障,落实对上级医院下沉人员的财政补贴政策,加大在人才队伍建设、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和上下联动等方面的投入,解决好群众愿意在基层首诊和基层“接得住”等问题。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市级医疗集团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卫计委) 15.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按照分级诊疗制度要求,及时调整完善医保政策,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和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作用。切实推进适应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需要的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实施连续计算起付线的政策。完善医保支付向基层倾斜政策,制定双向转诊标准,对没有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降低医保支付比例或按规定不予支付。积极探索以医联体为对象的医保总额预算、考核管理和付费办法,建立医保基金总控结余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制度改革,逐步提高门诊统筹标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改办、市卫计委、市财政局) 16.加快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合理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激励引导患者按分级诊疗制度有序就诊。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在降低药品、耗材、大型设备检查等价格基础上,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研究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方案,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产生的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医改办、市人社局) 17.形成利益共享倾斜基层制度。医联体作为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利益共同体,要建立健全各级医疗机构间的利益共享机制。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在收治病人时“应治尽治、应转尽转”,引导上级医院积极下转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患者,采取病人下转、方案下随、医生下沉等综合方式,开展连续性治疗服务。上级医疗机构要创造条件促进优秀医务人员下沉服务,下沉医务人员经济待遇应高于原工作岗位,上级医疗机构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学习进修等方面向下沉医务人员倾斜。上级医院下派医务人员每年达到120天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加快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改革,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卫计委、市人社局) 18.推进健康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应用“互联网+医疗”等手段提升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化水平,建立覆盖全人口和全生命周期的医疗健康信息服务网络。以居民健康卡(或医保卡)为载体,实现卫生计生一网覆盖、居民健康一卡通用、健康信息资源一体融合机制。把“互联网+医疗”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要内容和抓手,着力培育“互联网+医疗”创新创业热点。进一步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提升突发公共事件中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推动“互联网+医疗”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服务。探索规范医疗服务与移动互联网的融合发展,促进可穿戴设备、智能医疗设备及大数据健康管理平台的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 19.加强医联体内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医联体人才发展规划,通过盘活现有人才、培养奇缺人才、引进高端人才的机制,加强医联体内人才队伍建设。市级医疗集团每年内部培训进修医护人员不少于100人、派出进修专科人才不少于50人、引进高端人才不少于20人。设立市级医疗集团人才建设专项经费,不低于业务收入的1-1.5%。医联体内应建立优秀医务人员奖励机制,对贡献大、业绩突出的管理人员、医师、护理人员设立优秀业绩奖,通过奖励,激发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人社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医联体是深化医改、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要载体,各县区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做好顶层设计,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政府要参照本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出台相应建设方案,明确医联体建设目标及时间进度,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各县区医联体建设方案应于10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明确部门职责。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医联体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牵头制定医联体组织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文件;发改部门要积极督促已纳入相关规划的重点卫生计生建设项目的实施,积极协调国家、省、市做好相关的重点卫生计生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资金争取、投资计划安排等工作;财政部门要落实各项卫生计生投入政策,保障基层人才培养引进、设施设备配备、特色专科建设、家庭医师签约、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等医联体建设工作所需经费;人社部门要调整医保支付政策,在岗位设置、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物价部门要完善医药价格政策,落实分级定价措施;大数据管理部门要支持配合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各县区政府要及时出台配套政策,保障医联体建设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其他政府相关部门也要按照部门职责,及时协调配合,合力推进医联体建设。 (三)强化监督考核。市政府将医联体建设纳入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市医改办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医联体建设考核标准,实行动态监测,不断健全推动医联体建设的工作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政府要加大对县区相关政府部门、属地医疗机构的考核力度,指定医联体建设牵头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靠实职责,分解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推进时间,及时督导跟进,确保医联体建设落地生效。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站在“健康兰州”建设高度,加强“大健康”理念的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健康教育知识、疾病防控知识,提高科学防病能力。要加强针对行政管理人员、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工作的创造性、积极性,提高引导公众参加分级诊疗的自觉性、主动性。加强社会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引导群众逐步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就近、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就诊。
人事机构
兰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肖春任职的通知
兰政任字〔2017〕19号 2017年7月6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经2017年6月29日兰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肖 春 为兰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兰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6日
兰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常千宗等职务任职的通知
兰政任字〔2017〕20号 2017年7月6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兰任字〔2017〕110号文件通知,经2017年6月30日兰州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常千宗 为兰州市环境监测站站长; 王生明 为兰州市种子管理局局长; 杨 勇 为兰州市粮食稽查支队支队长; 王宇和 为兰州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王永堂 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兰州支会(中国国际商会兰州商会)秘书长。
兰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6日
兰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王建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兰政任字〔2017〕22号 2017年7月30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兰任字〔2017〕112号、115号、118号文件通知,经2017年7月25日兰州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王建明 为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一年试用期已满); 姚 欣 为兰州市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主任(一年试用期已满); 陈玉梅 为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兰州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局)调研员; 张 帆 为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 洪小磐 为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副调研员; 高爱霞 为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调研员; 朱宗逊 为兰州市粮食局副调研员。 免去: 李 瑛 兰州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张兆祯 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调研员职务。
兰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0日
兰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保建元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兰政任字〔2017〕23号 2017年7月30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兰任字〔2017〕115号、118号文件通知,经2017年7月25日兰州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任命: 保建元 为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黄河风情线大队(兰州黄河风情线管理办公室)大队长(主任)(一年试用期已满); 王耀宏 为兰州市少年儿童活动中心(兰州市校外教育办公室)主任。 免去: 陈玉梅 兰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主任职务。
兰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0日
文件索引
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2017年7月份发文目录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李箫宏等职务任免的通知(兰政任字〔2017〕18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肖春任职的通知(兰政任字〔2017〕19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千宗等职务任职的通知(兰政任字〔2017〕20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王伟任职的通知(兰政任字〔2017〕21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王建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兰政任字〔2017〕22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建元等职务任免的通知(兰政任字〔2017〕23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兰政发〔2017〕34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秋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兰政发〔2017〕35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兰州市承担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发〔2017〕36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兰政办发〔2017〕183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的通知(兰政办发〔2017〕184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1—5月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兰政办发〔2017〕185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市推进兰州新区微纳碳产业园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兰政办发〔2017〕186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第八届运动会总体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7〕187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十三五”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的通知(兰政办发〔2017〕188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城乡发展建设基金设立方案等5个基金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7〕189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十三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的通知(兰政办发〔2017〕190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部分省属出城入园中职院校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7〕191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兰政办发〔2017〕192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7〕193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兰州商贸物流规划(2013—2020)的实施意见(兰政办发〔2017〕195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兰政办发〔2017〕197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365一年备用网址系统网站群监督考核办法的通知(兰政办发〔2017〕198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兰政办发〔2017〕199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实施意见(兰政办发〔2017〕200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365一年备用网址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兰政办发〔2017〕201号)
大事记
兰州市2017年7月份大事记
1日,以“乐游新城创业新区”为主题的兰州新区文化旅游推广月正式启动,兰州首个大型主题水乐园——西部恐龙水乐园开园迎客。 2日,“‘一带一路’新经济新动能——宝兰线全域旅游系列活动”在兰正式启动,并举办宝兰线全域旅游甘肃—陕西城市市长高峰论坛,携手打造全域旅游新品牌,精心构建跨区域旅游共同体。 5日,365一年备用网址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在兰州正式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重点围绕六个方面展开合作,助力兰州智慧城市建设。 6日,聚力“一带一路”500强企业高峰论坛暨兰州市重点项目签约仪式举行,本届兰洽会我市共签约项目164个,签约总额1114.35亿元。 同日,第五届中国(兰州)国际鼓文化艺术周暨第六届兰州国际民间艺术周在位于黄河之滨的兰州音乐厅隆重开幕。 8日,副市长王镇会见由亚历山大·阿育谢耶夫率领的俄罗斯乌兰乌德市友好代表团,双方就今后进一步进行务实交流合作以及在文化旅游合作项目上达成共识。 9日,宝兰高铁全线正式开通,甘青新三省区融入全国“四纵四横”高铁网布局。 同日,全国学校体育联盟(教学改革)实验区授牌仪式暨学校体育综合教学改革报告会在兰大举行。城关区成为全国学校体育联盟实验区,成为西北首个开展体育联盟综合改革实验区的区县。 10日,省直机关和中央驻兰单位支持参与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铎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13日,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特别工作组和高官委员会会议在兰州召开,来自26个亚信成员国代表和14个观察员(国家和国际组织)代表,共同商讨亚信各领域信任措施合作,共筑安全、共维稳定、共谋发展。 14日,亚信特别工作组和高官委员会会议代表及观察员代表、秘书处代表一行46人,前往兰州新区进行观摩考察。 18日,兰州城乡发展建设基金利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工作,该基金由兰州建投公司发起设立,首期规模50亿元,主要投向市政府确定的小城镇建设、城乡市政基础建设、城市综合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我市主导或引导的重大服务设施和重点产业项目。 20日,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林铎同志在全省脱贫攻坚推进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总结上半年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任务。 22日,引洮供水一期榆中县配套工程通水仪式在兴隆山脚下举行。至此,圆了榆中几代人的“引洮梦”,惠及全县14个乡镇38多万人,尤其是北山人民世世代代靠天吃饭、喝窖水的历史将彻底改变。 23日,我市获2017年中央预算内资金7800万元,用于我市重点防护林工程和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工程建设。 24日,2017兰州(深圳)“一带一路”投资合作项目推介会在深圳召开。 26日,市委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听取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问题,研判形势,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同日,我市首例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直接结算成功。 31日,兰州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暨“信用兰州”官网正式上线。 同日,第二届(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分项活动——中俄国际青少年丝路阳光创意文化活动走进兰州市,参观了七里河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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