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兰州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净化市容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兰州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肖 春 省公安厅副厅长、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岳永宁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新民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苏保林 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 王玉涛 市文明办副主任 牛成喆 市财政局局长 冯建民 市房管局副局长 马天明 市城管委副主任 马万荣 市农委副主任 魏孔毅 市生态局副局长 卢光杰 市物价局副局长 王文昌 市卫计委党组成员、调研员 赵国庆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克强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赵红升 黄河风情线景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主任由吴新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马天明、马万荣、张克强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工作,推进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 如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发生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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