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SA001/2017-00395 文件编号: 兰政办发〔2017〕270号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生成日期: 2017-11-17 体裁分类:
公开形式: 网站 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兰州市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
    及处置联合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交通委、市食药监局:

    《兰州市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合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1013

     

    兰州市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

    联合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防治船舶、码头污染黄河兰州段水域环境,提高水环境质量,保持黄河兰州段绿色健康发展,根据《甘肃省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甘政办发〔201783号)和《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甘水污防领办发〔201717号)要求,市政府决定于201710-12月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水污染防治总体工作方案》、《甘肃省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和《兰州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及时处置、综合治理”的原则,以保障黄河水域环境安全、清洁、健康为目的,进一步强化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各环节无缝对接监管力度,推进码头装卸站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保障黄河兰州段水域环境绿色发展。

    二、整治目标

    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加快改善黄河兰州段水环境质量,强化我市船舶污染物监管工作,规范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各个环节,实现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动,打造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闭环管理,防止造成水域污染,保护黄河水体环境。

    三、整治范围

    黄河兰州段各类船舶。整治的船舶污染物主要包括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固体垃圾和餐厨垃圾。

    四、整治任务

    根据《兰州市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兰政办发〔2017205号)中各部门工作职责,按照“谁发证谁主管”的原则,对黄河兰州段现有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及处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一)环保部门。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各个环节中是否闭环管理,是否存在污染物二次污染情况;船舶生活污水是否达标排放;船舶污染物处置单位是否具有处置资质和处置条件,是否按国家规定进行处置等进行重点检查。

    (二)公安部门。对黄河兰州段船舶污染水域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处置。

    (三)交通部门

    1.检查船舶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对船长20米以上的机动船是否安装油水分离器,油污水是否集中收集上岸处理,是否建立油污水处理登记薄;趸船是否安装经船检机构认可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过的生活污水是否达标排放;餐饮船舶是否与油脂垃圾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协议,餐厨垃圾是否由专门的油脂垃圾回收企业按协议回收,是否建立垃圾登记簿;船舶每层甲板上是否设有带盖无渗漏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是否集中收集上岸处理;船舶经营企业是否制定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的应急预案等进行重点检查。

    2.检查船舶使用油品情况。对水运企业船舶用油来源渠道、购油发票、用油台账等进行重点检查;查看质监局出具给企业的抽检报告,严禁使用重油等高污染燃料。

    3.检查船舶年度检验情况。对船舶是否按规定年检;船舶是否超船龄使用;老旧渡船的改造是否到位进行重点检查。

    (四)城管部门。对船舶污染物集中收集上岸后,转运单位是否按时转运到指定处置单位;转运过程中是否存在渗漏、扬撒等现象进行重点检查。

    (五)食药监部门。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船舶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与有资质的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回收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回收协议等进行重点检查。

    五、总体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由市级交通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活动方案》认真开展整治活动。

    (一)活动准备阶段(1015日―1020日)交通部门做好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工作,营造整治氛围。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听取部门意见,安排部署专项整治活动。

    (二)活动实施阶段(1020日-1120日)各相关部门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进行专项检查,做好整治活动台账,坚持一条船舶一张表,详细记录检查出的具体问题、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等,部门签字后各执一份。

    (三)巩固提高阶段(1121日-1220日)各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彻底解决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并将查处问题整改情况资料统一报交通部门,订卷备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靠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依照工作职责,积极主动,认真查找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二)标本兼治,健全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标本兼治。建立健全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队伍,完善联合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协调配合,报送信息。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强化沟通、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制度,宣传整治工作成效,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同时,交通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活动经验总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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