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兰州市开展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兰州市开展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12日
兰州市开展地名地址库 试点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市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创建工作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地名普查组发〔2014〕1号)、《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的通知》(国地名普查组发〔2014〕3号)和甘肃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甘地普办发〔2017〕7号)精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密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和“智慧城市”建设实际,积极推进地名地址库建设,加强地名地址管理,充分发挥标准地名地址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原则和目标任务 试点示范创建活动坚持“积极指导、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各司其职”的原则。通过试点示范创建活动,理顺地名地址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方式,逐步建立健全目标明确、标准规范、覆盖全面、实用有效的地名地址库,更好地发挥地名地址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作用。 三、主要内容 (一)全面收集地名地址信息,建立全面、规范、实用的地名地址信息库。以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为基础,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成果,全面收集地名地址信息,进一步补充完善地名数据库,建立内容齐全、覆盖全域、动态更新、现势性强的地名地址信息库。 (二)依托地名地址信息库,建立在线地名地址管理库。以地名地址信息库和政务版天地图等地理底图为基础,建立内容完备、功能齐全、界面良好,操作简便的地名地址管理库。其主要功能包括:地名属性管理,标准地名地址属性管理,地图图形管理,地名查询、命名、变更、注销,标准地名地址查询、登记、变更、注销,地名命名批准书管理,标准地名地址数据脱密、提取和报送管理,行政区划管理,界线管理等。 (三)完善网络协同机制,建立上下畅通的传输机制。建立统一工作平台,统一谋划,做好顶层设计。建立实时更新、在线管理、服务全面的网络管理与服务协同机制。建立畅通各级政务外网和民政政务网的传输机制。建立以地名地址信息库和地名地址管理库为基础,数据标准统一,符合大数据、大融合要求的资源共享体系。 (四)建立健全地名地址标准管理服务体系。在地名地址试点创建工作过程中,要注重试点创建工作评估和试点经验总结,认真研究重点和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地名地址管理路径。研究制定符合国家地理信息空间框架平台和“政务云”建设需要的地名地址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转化提升为地名地址国家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地名地址编码体系,全面推进地名地址管理服务规范化建设。 (五)完善地名法规,理顺地名地址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以行政区划名称、街路巷名称和楼门牌名称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地名地址法规体系,以地名法规、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为契机,理顺地名地址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健全地名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行政区划名称、街路巷名称和楼门牌名称的制度体系,逐步形成统一发布地名地址信息、统一开展地名地址应用和服务的工作机制。 四、方法步骤 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创建活动,坚持市、区县统一步骤,部门协调、全面推进,整体创建的工作方法,按以下步骤逐步实施。 (一)地名地址库平台搭建阶段(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紧密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将该项工作与地名普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保障。要按照试点示范工作总体要求,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制定试点示范创建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地名普查成果“边普查边利用”的原则,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试点示范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市民政局负责按程序做好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创建平台及应用系统初设方案的编制,报市发改委立项并进行项目评审,协调经费,按程序完成招标工作,签订合同、组织平台搭建等工作。 (二)数据整合阶段(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市直部门和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提供地名地址库所需信息,包括矢量地图和文字信息,所有信息按照保密要求,使用光盘整理上报。市民政局负责提供兰州市第二次地名普查矢量地图。市大数据局负责提供兰州市政务版天地图。市公安部门负责提供全市门楼号牌相关数据和将兰州市警用标准地址库现有成果纳入全市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创建活动。市工商局负责提供全市登记企业和个体户所有信息。市房管局负责提供全市住房相关信息。市建设局负责提供主城区主次干道道路基本信息。市国资委负责协助提供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创建所需市属国有企业(包括市燃气公司、市公交公司、自来水等国有企业)相关数据和信息。各区县负责提供主城区背街小巷基本信息。其他部门依据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创建需求协助提供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相关数据和信息。 (三)试点示范评估(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初步完成后,接受甘肃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成效评估。在试点示范结束后要成立试点示范评估领导小组,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着重从试点示范组织领导、系统建设和试点示范服务效果等三方面总结评估,形成自评报告,及时上报省民政厅。 (四)维护应用阶段。地名地址库建成后,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要求,健全市、区县和相关部门信息上报、整合和更新机制,通过业务平台,实现全市地名地址库实时更新,实现地名地址库动态管理。管理、维护由中标单位负责,各成员单位配合,管理维护费用列入每年市区县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全国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创建活动,是积累地名地址管理经验的过程,是推进我市地名地址管理的重要基础,是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建立地名地址库,加强地名地址管理,既是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和今后地名管理的重点工作。各区县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试点示范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协调,狠抓落实,确保试点示范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积极组织。试点示范创建工作要加强领导,配备精干力量,统筹规划,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试点示范创建活动顺利实施。在试点示范创建过程中,公安、财政、规划、测绘、大数据局、工商等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及时解决试点示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试点示范创建活动,市、区县财政部门要积极保障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所需经费。 (三)严格程序。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创建活动中,各区县、市直各相关部门上报材料,必须严格遵守行业规则和操作规程,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上报材料数据准确,真实。 (四)确保安全。各区县和相关部门对数据上报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认真落实保密制度,指定专人,责任到人,严防失密和泄密,确保信息传递过程安全,使用安全,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五)务求实效。开展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创建活动,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及时总结试点示范经验,确保方向正确、思路清晰、保障有力、成果明显。
兰州市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创建活动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段广平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岳永宁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俊东 市民政局局长 魏小文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康 宏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成宏 市教育局副局长 鲁北军 市工信委副主任 谢立宏 市民宗委副主任 吴新民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 斌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长江 市国土局副局长 杨 林 市建设局副局长 刘鹏堂 市规划局副局长 冯建民 市房管局副局长 张天山 市交通委副主任 郭建昌 市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主任 冯治良 市水务局副局长 魏孔毅 市生态局副局长 杨立强 市文旅局副局长 靳 征 市卫计委副主任 丁建强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杨小顺 市工商局副局长 秦遇龙 市大数据局副局长 梁晓东 兰州新区社保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魏小文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创建活动日常工作。 若人员变动,由接任者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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