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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盟——以小城镇建设为抓手统筹解决“三农”问题
发布日期:2016-12-17

  小城镇发展滞后,既是全国性的普遍问题,也是我市面临的突出问题。就我市如何加快加强小城镇建设与发展,市民盟提出了相关提案。

  近年来,我市以特色小城镇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小城镇建设,目前已形成了青城、河口、什川等特色鲜明、发展良好的小城镇,被列入省政府公布的18个重点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小城镇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据了解,我市现有乡镇63个,其中包括县城所在地的建制镇34个,有44个乡镇分布在河谷川台盆地,占全市乡镇总数的70%。19个乡镇分布在山地丘陵地带,占全市乡镇总数的30%。河谷盆地的乡镇沿铁路、公路干线布局,城镇发展空间开阔,水源比较充足,交通运输便利,是我市小城镇发展的重点地区。

  就我市而言,目前小城镇建设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有五点:一是我市小城镇建设总体水平比较低。促进小城镇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没有得到持续的贯彻落实,小城镇建设时紧时松,缺乏连贯性。像河口、什川、青城古镇这样初具规模的小城镇数量还比较少,集聚辐射能力较弱,小城镇在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作用十分有限;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大部分的小城镇基础设施比较薄弱,道路、供水、供气、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缺乏或不完善,建设进度较慢,城镇环境质量较差;三是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配套程度低,功能不全,服务能力不强,不能满足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四是支撑小城镇长远发展的产业缺乏;五是规划滞后,缺乏连续性和规划执行走样并行,建设的随意性导致布局混乱,整体性差。小城镇风貌缺乏特色,趋同现象比较明显。小城镇的历史文化、特色有待保护和挖掘。

  针对上述问题,市民盟建议——

  要以五大发展理念统领和指导小城镇建设,摒弃重大城市发展,轻小城镇建设的观念,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道路,坚持以人为核心,把人的生存、生活和发展放在首位,不能为城镇化而城镇化。把小城镇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扩大内需,启动消费,吸纳就业,解决现阶段城乡经济社会面临的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抓手,加快和加强小城镇建设。

  把小城镇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作为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届接一届,连续不断地抓下去,抓出成效。要在优先发展特色小城镇的基础上,有计划,分步骤,积极稳妥,全面推进各类小城镇建设。小城镇的规划与定位应因地制宜,围绕为大城市提供配套服务、疏解大城市的功能、易于产业发展等多元化展开。

  小城镇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大量资金,仅靠政府之力难以解决。要创新小城镇建设资金筹措的渠道和机制,切实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作用,放宽准入,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小城镇的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支持民营经济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全方位拓展;保护民营资本参与小城镇开发建设的合法权益,让民营资本在小城镇开发中实现其利益,实现多方共赢;拓宽民营资本参与小城镇建设的渠道,创新民营资本参与小城镇建设的融资方式;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加强后续服务工作。

  小城镇建设的根本性目标是转移农村人口,使农村人口逐步向小城镇集中,从而实现土地等资源的集约化利用。要坚持多元化发展,不搞一刀切。要尊重农民意愿,防止被城镇化。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政策,土地收益要优先考虑农民的利益,保证农民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利,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的利益。

  把就地就近城镇化作为我市新型城镇化的一个主要的方向,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减轻农民外出务工成本,减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的重要抓手,纳入我市社会“十三五”规划;市县财政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方面向小城镇倾斜,逐步解决小城镇的污水、垃圾等环境治理问题,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深化户籍、产权、社保、土地等方面的改革,构建有利于小城镇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为县、镇、村的加工业、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创造条件,从而引导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和吸引在大中城市务工、有一技之长和一定资金积累的农民工回归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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