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17-00013 文件编号: 兰政办发〔2015〕19号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生成日期: 2017-02-28 体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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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招商引资项目签约文本
    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招商引资项目签约文本
    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整改要求,规范我市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坚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原则,对全市2012年以来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文本进行整体清理核查,进一步审核签约文本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切实提高签约项目履约率,提高依法监管水平,保障各项政策有效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核查范围和工作重点

    对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全市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签约文本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清查项目签约的程序、条款、优惠政策等有关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是否符合全市产业布局导向,审核签约项目的合法性、公平性以及合理性。

    二、工作分工

    (一)市政府及市直部门签约的招商引资合同项目

    市政府项目落地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梳理2012年以来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签约的合同项目文本;市监察局负责审查项目签约程序的公平性和规范性,项目签约过程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审核签约合同文本的合法性,论证各项条款的法律、政策依据,审核各项优惠政策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的情况;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经合局负责审核签约项目的产业导向和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论证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是否和项目享有的优惠政策相匹配,分析项目财税政策是否能够落实,审核项目土地政策是否合法依规,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全市土地、城乡建设等有关整体规划。

    (二)市政府及市直部门签约的招商引资协议项目

    按照“谁签约、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引资签约单位对已签订框架协议的项目进行自查,积极和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衔接,论证框架协议的各项条款及优惠政策的合法性、可行性。

    (三)各县区、园区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

    各县区、园区参照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签约文本清理工作的组织模式及工作分工,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由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牵头,有关部门参与配合,组织开展本县区、园区招商引资合同、协议项目的清理核查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梳理阶段

    市政府项目落地指挥部办公室根据要求对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进行清理。收集合同签约文本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整理形成项目台帐并于2015年2月5日前上报市政府办公厅。

    各县区、园区结合各自实际自行开展清理工作,收集项目签约文本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并整理形成项目台账。

    (二)审核阶段

    1.市政府及市直部门签约的合同项目

    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分工对签约合同项目进行审核检查,提出审核意见,将检查出问题的项目进行分类汇总并提出处理建议,形成专项报告于2015年2月10日前上报市政府办公厅。

    2.市政府及市直部门签约的协议项目

    各引资签约单位对本单位签约的招商协议项目进行自查,并形成专项报告于2015年2月10日前上报至市政府办公厅。

    3.各县区、园区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

    各县区、园区组织开展本县区、园区的招商引资项目签约文本清理核查工作,审定本县区、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各类签约文本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总结本县区、园区招商引资项目签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形成专项报告于2015年2月28日前上报至市政府办公厅。

    (三)总结阶段

    市政府项目落地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此次清理工作进行总结,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撰写总结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重视此次清理检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梳理相关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主动配合。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合同清理工作,注重衔接沟通,主动配合完成此项工作。

    (三)积极准备、认真对待。借此次清理检查的机会,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台账,并按核查内容认真准备相关项目材料,形成规范、完整的项目签约文本管理档案。

    (四)加强监管、完善机制。针对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强化监管。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有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招商引资有关规章规定,堵塞管理漏洞。

    (五)规范管理、系统长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2015年以后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需由各有关单位进行预审,提出审核意见,提交市长办公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签订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各县区、园区要依照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项目签约的程序和方式,对拟签约项目进行认真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上报县区、园区领导办公会或常务会研究通过后签约正式合同。通过规范、严谨的组织程序,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各项条款及优惠政策合法依规、公平合理。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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